责任与透明度

马丁•梅斯纳(Martin Messner)

巴黎HEC商学院会计与管理组织系助理教授

 

我们是否可以要求企业的管理层汇报他们的日常工作?对于马丁•梅斯纳(Martin Messner)来说,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相信直觉——而非理性思维——是对企业决策起重要作用的元素。对于如何增强企业透明度这一课题,这位巴黎HEC商学院会计与管理组织系助理教授的结论是,只有通过鼓励企业领导层发挥责任感才能实现。

 

梅斯纳在他参与了写作的《商业道德实践》一书中指出:“道德问题在商业中不仅是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每天都在上演的实际问题,我们应该正视”,他认为企业领导层是否汇报工作就是诸多商业道德问题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为只要个人或组织的行为对他人有影响,那么受影响之人就有权对其问责。他说道:“企业领导层只有汇报了工作,人们才能去判断他的所作所为是否合适和/或合理,所以汇报制度不可或缺”。但这是否意味着企业领导层必须对其一举一动都能提出合理解释?对于这一点,梅斯纳表示其实不然,尽管现今企业越来越多地要求企业领导汇报并且他本人也认同这种趋势,但他坚信应该捍卫企业领导的汇报自由,因为那些有着奇思妙想的创意型企业领导通常是凭着一股嗅觉找到应该做什么,但是对于为何要做说不出明晰的理由,所以提倡管理透明度时切忌机械地要求企业领导层巨细靡遗地证明其决策合理正当,而要鼓励企业领导层自觉自发地发挥责任感、遵守“合情合理”之基本原则。

汇报的度

随着公司丑闻的频繁出现以及对企业领导层巨额奖金的批评使舆论越来越多地要求企业的管理透明化。这一现象也令梅斯纳对汇报的“度”产生了浓厚兴趣:要求企业领导详细解释其行为合理吗?评判孰为合理孰为不合理时是否也应考虑任何决策都是众口难调的呢?

梅斯纳教授认为,工作汇报并非万灵丹,因为领导层做决策时有直觉的成分在内,而直觉是无法汇报的也是非常重要的,能否根据直觉作决策往往被认为是领导力的表征,而能否突破常规逻辑思维做出创新也被认为是竞争力的关键。所以对企业领导来说,通过直觉做决策的概率有时高于理性决策。但直觉是无法定义的,因此显得很不透明,但我们应该允许直觉决策一定程度上不透明。然而商界对待跟着直觉走的企业领导的方式矛盾而虚伪:当他们的直觉成功的时候把他们捧上天,但当他们因直觉而犯错时,各种尖锐的诋毁接踵而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领导会被迫对自己的行为作详细解释,说不清楚的就被套上违反规定的“罪名”被打入冷宫。

正式与非正式报告

由于消费者个人博客数量激增,相关利益方组织的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对公司透明度的呼唤日益强烈,针对相关利益方的要求企业除了继续做些常规的汇报外还需提供劳资关系报告和环境报告,并对领导层的奖金进行说明,透明度甚至正在成为一种竞争优势。梅斯纳引用了伦敦经济学院教授米歇尔•鲍威尔(Michel Power)的观点,强调了“报告流于形式”的危险,米歇尔•鲍威尔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审计被当成是一种保障的话(确定一切都按照规定进行),那么人们越是相信正式的审计他们越可能被蒙蔽,对一些隐藏着的问题浑然不觉。同时,梅斯纳也提醒,应当将正式与非正式的报告作为传统汇报制度的补充。对各种不同的汇报方式进行辩论有利于改善汇报的质量,并且可以促进养成自觉的责任心。

管理责任与透明度

梅斯纳进一步说道:“即便我们不能期待经理人对每项工作都作汇报,我们也可以要求他有负责的行为。既然我们很清楚汇报的做法有局限,那么除了要求企业领导做常规汇报之外,我们还应要求企业领导有责任感”。负责任并不意味着就是对自己的行为作解释,而是指不满足于达到别人规定的最低标准,而要对既成的规定提出质疑,换而言之,假使负责任就等于汇报工作,那么责任还有什么意义呢?具体而言什么样的行为是负责任的行为?例如企业领导人认为要求他汇报的内容不足以表达公司真实情况或者他不同意公司现有的政策,那么负责任的领导就会向公司提出批评意见试图纠正现状。不过尽管区分“汇报”和“负责任”这两个概念很重要,但“负责任”这种能力是很难速成的,老师固然可以而且也必须告诉学生凡事要三思而后行、要根据经验做正确的判断,但是只有通过反复面对同一种情况、通过实践才能学会。

综上所述,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过早给那些所谓的高潜力领导者过多权力是错误的?亨利•明茨伯格(Henry Mintzberg)在其所著《管理者而非MBA》(Managers, Not MBAs) 一书中强调指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成为优秀的企业领导者,梅斯纳承认,条件尚未成熟就过早授予太多权力会导致风险的产生,但是他认为一些像巴黎HEC商学院这样的商校所为学生们开设的课程可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机率,因为这些课程是从实战经验中提炼出来的,能达到刺激学生主动思考将来可能在职业生涯中遇到的问题的目的。

研究方法论

梅斯纳的研究基于对会计文献大量深入的分析,如今致力于创造一套能说明会计实践局限性的理论,梅斯纳与伦敦大学皇家豪罗威学院的David Bevan共同研究一套将责任和管理可控制性联系起来的“可控性原则”,他希望能再进行一些相关的实证研究,从而了解企业领导层的经验多寡与会计问题有着怎样的联系。
 

作者简介:

梅斯纳,现任巴黎HEC商学院会计与管理组织系助理教授,毕业于奥地利因斯布鲁克大学,获得了经济与社会科学文凭。2006年进入巴黎HEC商学院任教,教授MBA、管理组织学博士和硕士等课程。他的研究领域为企业中的责任问题和工作汇报等内容。梅斯纳在从事学术活动之余还为工业企业和咨询业工作。